当前位置:首页>文章中心>行业新闻>【智能制造】山东省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相关事项通知

【智能制造】山东省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相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6 点击数:2445

按照《山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7-2022年)》和《关于印发<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经信装〔2016〕467号)工作部署,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如需了解更多内容请致电15552593000。亚华低碳作为山东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第三方评价机构、山东省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山东省能源审计机构、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在项目申报、资金申请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竭诚为大家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

通知重点内容


1、项目实施单位在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项目技术水平先进,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3、推荐的项目应符合《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4、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市经信委推荐,优先推荐《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内的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的。

5、各推荐单位于2019年1月18日前,将2018年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各1份)报送山东省工信厅装备产业处。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鲁工信字〔2018〕14号

智能制造是《中国制造2025》主攻方向,是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向高质量发展、建立竞争新优势的重要途径,必须大力推进。按照《山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7-2022年)》和《关于印发<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经信装〔2016〕467号)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在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3、项目符合《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4、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市经信委推荐。各市经信委推荐的项目一般不超过6项(每一种制造模式不得超过2项),辖区内省属企业集团一般不超过2项(不占各市名额)。省属企业需要在汇总表中注明。

2、优先推荐《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内的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模式试点示范项目,并按照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项目申报书(附件3)。

3、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示范项目的指导,并对其发展智能制造给予支持。

4、请各推荐单位于2019年1月18日前,将2018年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各1份)报送省工信厅装备产业处。

5、有关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shand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

1、鲁工信字〔2018〕14号.pdf

2、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2月19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