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采购招标
医疗器械采购招标
山东卓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托,对齐河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器械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齐河县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齐河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器械包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BDL2017-087
四、代理机构: 山东卓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项目情况:
本项目为齐河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包采购项目,所采购设备为进口设备,项目预算49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包号 |
采购内容 |
资格要求 |
预算 金额 |
不分包 |
齐河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包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投标人;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代理产品的证明或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书; 3、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合同金额在4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为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49 万元 |
注:根据财库〔2017年〕125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最终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2017 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每天08: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卓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3号龙大商务504室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医疗器械注册证(制造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包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同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代理产品的证明或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书。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666号中国铁建国际城B座901室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河县人民医院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齐晏大街338号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卓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3号龙大商务504室
联 系 人: 王经理
电 话: 13370528069
邮 编: 250014
邮 箱: shandongzhuolian@163.com
九、公告期限:2017 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